凡符合健保署公告之安寧收治條件之癌末或器官衰竭末期病人, 經醫師、家屬及病人共同評估, 確認治癒性治療已無明顯效益, 並完成相關意願書(如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或DNR同意書)者, 即可收住。
台灣每年有近四萬人死於癌症, 平均每十個家庭,便有三個家庭會面臨癌症患者, 另有許多因慢性器官衰竭而過世的末期病人。
若末期病人未能獲得適當照顧, 病人與家屬往往需承受身、心、靈三方面極大的痛苦。
慣於為生者奮戰的現代醫學, 正逐步補足過去長期忽略的「臨終照護」缺口。
有位詩人曾說:「我們是哭著來到人間,讓別人笑; 那麼我們也應笑著離開人間,讓別人懷念。」
生與死,本就是生命的一體兩面。 面對死亡,我們是否只能陷入恐懼與無助? 還是也能以平靜、尊嚴,甚至美好的方式, 走完最後一段旅程?
面對臨終者,我們能做什麼? 他們最需要的是什麼?最害怕的又是什麼?